我相信攝影比文字更容易達到意識流的效果。
一些片段、破碎的影像,含糊卻間歇清晰的畫面,比現實世界更濃縮、
缺乏細節的色彩,大概容易令人聯想起腦海中浮現的記憶。
沒有讀完《尤利西斯》,然而劉以的《酒徒》卻給我很大的影響。
我不知攝影界有什麼詞彙描述這些手法,我也不管名詞的確實性,在我而言,這是意識的一剎那呈現。
是否在安全快門下?光圈和景深的變化?焦距多少?我也不管了。因為,我要重現的並不是現實世界的真實性,而是腦海中一剎那呈現的世界。
如果一天喝醉了,相中一切都變得迷糊。
如果一天快樂了,相中一切都變得輕快。
如果一天失落了,相中一切都變得沉重。
正如文字那樣,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客觀。當文字用來描述事件時,它已包含主觀性。是「我」運用不同字詞的組合,去描述「我」眼中的事實。
相片可是輕鬆得多了,沒有文字那樣背負客觀的確實性。拍一張照片,有時可以完全脫離了真實性──雖然它真確地拍下了那一幕──可以只是一堆沒意義的色彩,卻仍然可以感動人。也許不真實,但我們仍不會責難它的。
是的,這是相片可愛之處。
就讓相片來紀錄思緒的活動,那管它真實不真實,那管它有沒有人喜歡。
CK
24-11-2005